金昌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17-09-20 来源:

1、金川区质监局原局长余咏违规组织公款会餐等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余咏以“三八”“七一”等节庆活动为名,组织单位职工公款会餐;以联系工作为名,多次公款宴请;2014年4月至2016年7月,以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违规虚报、套取资金228010元,用于支付修建活动室、聚餐会餐等费用。余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行政撤职处分,由乡科级正职降为科员。收缴违纪资金127572元。

2、金川区宁远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多虎学违规接受私人老板宴请、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2013年6月,多虎学随宁远堡镇原镇长祝文年赴兰州考察期间,接受私人工程老板宴请并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多虎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永昌县河西堡镇镇长俞天德等人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7年3月18日,永昌县河西堡镇镇长俞天德,副镇长孙新儒、安倩,河西堡镇建设局局长赵彦峰等人,应邀前往河西堡镇兴盛家园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老板潘某某家中吃饭、饮酒。俞天德、孙新儒、赵彦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倩被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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