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日期:2017-11-16 来源: 甘肃廉政网

1.陇西县通安驿镇扶贫工作站原站长张军挪用精准扶贫专项贷款问题。2016年8月,张军利用职务之便,将该镇西岔村4户村民精准扶贫专项贷款16万元私自挪用,时间长达4个月。张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2.安定区青岚山乡打鹿村党支部书记孙续全、村文书张平违规领取惠农补贴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6年,孙续全、张平私自领取该村2户整户外迁村民31.7亩承包地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共计7917.2元,其中1432.5元用于村务支出,6484.7元被张平私用。孙续全、张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3.通渭县李家店乡老庄村党支部书记马宪程违规收取救助资金问题。2016年3月,马宪程以村办公经费紧张、村级通社公路损坏无维修资金为由,分别收回2户村民冬春生活临时救助资金800元,共计1600元,用于村路维修和办公经费支出。马宪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4.渭源县北寨镇阳坡村党支部书记赵生明、村委会主任谢生昌违规享受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问题。2016年10月,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过程中,赵生明、谢生昌分别违规领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500元,且明显高于特困户、重灾户以及五保户享受标准。赵生明、谢生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5.漳县盐井镇盐井村党支部书记徐建功在农村低保评定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9月,徐建功在农村低保提标评定工作中,违规将其亲属纳入农村一类低保保障对象范围并领取低保金5680元。徐建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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